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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世界热门

2022-12-13 23:16: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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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2-171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持;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9人,代表股份数148,998,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6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数146,817,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8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7人,代表股份数2,181,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27%。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保荐代表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9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2,3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32%;反对 1,353,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2%;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6,8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3978%;反对 1,353,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40%;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3%;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8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594,2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76%;反对 1,391,2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8%;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38,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0184%;反对 1,391,2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534%;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77,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38%;反对 1,301,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7%;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72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8518%;反对 1,301,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28%;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77,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38%;反对 1,301,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7%;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72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8518%;反对 1,301,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28%;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3%;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8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633,9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3%;反对1,351,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1%;弃权12,8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8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7,681,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65%;反对 1,303,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9%;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726,5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8920%;反对 1,303,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798%;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709,4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50%;反对 1,269,8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2%;弃权 19,0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754,0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7.1662%;反对 1,269,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38%;弃权 19,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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